财资事件 · 财道传习社
挂*ST的康得新第二季剧情竟如此狗血,这或许谁也没有想到。
在经历了装傻、甩锅的戏码后,昨晚,康得新正式发布公告反咬北京银行,直指现金管理协议违规无效。不知是否受采取行动刺激,持续跌停的*ST康得,今日一反常态地神奇涨停。
从今年初“手握150亿现金,却不还10亿债券”事发之日起,康得新的资金问题就开始暴露。涉嫌百亿级财务造假彻底震惊了整个资本市场,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指向却在银行的《现金管理合作协议》黑洞上。
假如有这样一种银行服务,它可将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划入其大股东指定的账户,同时还能为上市公司出具巨额资金仍在账户上的证明。那么,这样的服务会吸引多少“贪婪”的上市公司大股东?
【前情回顾】:资金池还是抽水机?康得新存丢122亿绝对是个技术活儿
控股股东被抓后,开撕北京银行!
122亿存款离奇“归零”的康得新,终于向北京银行采取实质行动。
昨日晚间,*ST康得公告称,公司已于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,指出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,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,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。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。
也就是说,上市公司层面上看,已经把皮球直接提给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,控诉双方合谋侵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,掏空银行账上现金。
可以说,当事双方一个是昔日的千亿市值白马股,一个是上市城商行“领头羊”,故事的走向却越来越“狗血”。
此前,康得新称自己账户在北京银行有122亿存款,而北京银行则称“余额为0”。
康得新曾强调,作为《现金管理合作协议》的主办行,西单支行隐瞒了货币资金存放的问题,并未提示公司。西单支行亦不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,公司无法通过康得新及其下属3家公司的账户了解到联动账户内部运行情况。
但对于康得新的存款去向,北京银行却“一问三不知”,坚持“这锅我不背”,指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有法律效力。
而事态僵持至今,这122亿存款的去向仍是个“谜”。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挪走,目前尚不可知,但公司控股股东、实控人钟玉已经被抓。一怒之下,康得新终于决定出手。
直指协议违规无效,北京银行成背锅侠?
剧情进行到这里,*ST康得直接上演第二季。
与早前回复交易所问询的含糊不清相反,公司在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出的《商务函》中亮明态度。
*ST康得进一步表示,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,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,减轻对公司、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。
*ST康得提出的依据主要有两点:
一是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不符合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(2018)》第68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,即,“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、资产、财务分开,机构、业务独立,各自独立核算、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”,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,从而极大的损害了公司正常的运营状况与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;
二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(2015年修正)》第6条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,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违反了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导致了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。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因违法而自始无效!
最后,*ST康得向西单支行提出,正式通知其立即解除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,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,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,请西单支行予以配合。
现金管理合作协议“黑洞”
“自始无效”四个字可能会为后续剧情埋下伏笔。
北京银行与康得新前述协议的相关条款设置或许有不合常规的地方,比如所谓的“资金证明”服务,或导致了康得新多年公布的财务数据失真。
虽然是份“抽屉协议”,该协议所属的业务看似目前银行的一项常规业务——现金池业务,但部分条款明显反常。此前,银行的现金池业务被认定是成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新套路,并质疑这是造假行为。
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,现金管理协议一般是在集团内部,参与主体都是全资子公司。如果里面夹着一个上市公司,就有问题。
上市公司是需要独立表决的。这个协议的效力存疑点就在于没有表决程序,即通过董事会、股东大会表决。如果表决了的话,当初就应该公告。
目前各家银行普遍开展的现金管理合作(服务)协议,有多少涉及上市公司,又有多少协议含有“实时归集”,出具不合现状的资金证明等服务条款的。
这样的现金管理业务服务,很有可能导致了康得新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的资金混同,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方便之门。
金融的盈利不能建立在伤害实体经济的基础上,银行本该为企业把控现金流的风险,如果反过来成为危害实体经济的帮凶,那就有违资本游戏规则了。
(相关观点来源自中国证券报、华尔街见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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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*ST的康得新第二季剧情竟如此狗血,这或许谁也没有想到。
在经历了装傻、甩锅的戏码后,昨晚,康得新正式发布公告反咬北京银行,直指现金管理协议违规无效。不知是否受采取行动刺激,持续跌停的*ST康得,今日一反常态地神奇涨停。
从今年初“手握150亿现金,却不还10亿债券”事发之日起,康得新的资金问题就开始暴露。涉嫌百亿级财务造假彻底震惊了整个资本市场,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指向却在银行的《现金管理合作协议》黑洞上。
假如有这样一种银行服务,它可将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划入其大股东指定的账户,同时还能为上市公司出具巨额资金仍在账户上的证明。那么,这样的服务会吸引多少“贪婪”的上市公司大股东?
【前情回顾】:资金池还是抽水机?康得新存丢122亿绝对是个技术活儿
控股股东被抓后,开撕北京银行!
122亿存款离奇“归零”的康得新,终于向北京银行采取实质行动。
昨日晚间,*ST康得公告称,公司已于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,指出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,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,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。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。
也就是说,上市公司层面上看,已经把皮球直接提给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,控诉双方合谋侵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,掏空银行账上现金。
可以说,当事双方一个是昔日的千亿市值白马股,一个是上市城商行“领头羊”,故事的走向却越来越“狗血”。
此前,康得新称自己账户在北京银行有122亿存款,而北京银行则称“余额为0”。
康得新曾强调,作为《现金管理合作协议》的主办行,西单支行隐瞒了货币资金存放的问题,并未提示公司。西单支行亦不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,公司无法通过康得新及其下属3家公司的账户了解到联动账户内部运行情况。
但对于康得新的存款去向,北京银行却“一问三不知”,坚持“这锅我不背”,指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有法律效力。
而事态僵持至今,这122亿存款的去向仍是个“谜”。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挪走,目前尚不可知,但公司控股股东、实控人钟玉已经被抓。一怒之下,康得新终于决定出手。
直指协议违规无效,北京银行成背锅侠?
剧情进行到这里,*ST康得直接上演第二季。
与早前回复交易所问询的含糊不清相反,公司在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出的《商务函》中亮明态度。
*ST康得进一步表示,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,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,减轻对公司、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。
*ST康得提出的依据主要有两点:
一是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不符合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(2018)》第68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,即,“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、资产、财务分开,机构、业务独立,各自独立核算、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”,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,从而极大的损害了公司正常的运营状况与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;
二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(2015年修正)》第6条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,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违反了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导致了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。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因违法而自始无效!
最后,*ST康得向西单支行提出,正式通知其立即解除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,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,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,请西单支行予以配合。
现金管理合作协议“黑洞”
“自始无效”四个字可能会为后续剧情埋下伏笔。
北京银行与康得新前述协议的相关条款设置或许有不合常规的地方,比如所谓的“资金证明”服务,或导致了康得新多年公布的财务数据失真。
虽然是份“抽屉协议”,该协议所属的业务看似目前银行的一项常规业务——现金池业务,但部分条款明显反常。此前,银行的现金池业务被认定是成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新套路,并质疑这是造假行为。
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,现金管理协议一般是在集团内部,参与主体都是全资子公司。如果里面夹着一个上市公司,就有问题。
上市公司是需要独立表决的。这个协议的效力存疑点就在于没有表决程序,即通过董事会、股东大会表决。如果表决了的话,当初就应该公告。
目前各家银行普遍开展的现金管理合作(服务)协议,有多少涉及上市公司,又有多少协议含有“实时归集”,出具不合现状的资金证明等服务条款的。
这样的现金管理业务服务,很有可能导致了康得新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的资金混同,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方便之门。
金融的盈利不能建立在伤害实体经济的基础上,银行本该为企业把控现金流的风险,如果反过来成为危害实体经济的帮凶,那就有违资本游戏规则了。
(相关观点来源自中国证券报、华尔街见闻)